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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盐池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5-04-27
来源:盐池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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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77精神,我县对县人民政府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就《盐池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427日至20255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以传真、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盐池县司法局。



联系人:孙耀诚联系电话:09536018052

真:09536012462 电子邮箱:nxycfzb@163.com


附件:1.盐池人民政府2025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盐池人民政府2025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盐池人民政府2025拟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盐池县司法局

           2025427


附件1



盐池县人民政府2025年拟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起草机关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理由

1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盐池县扶持电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盐政办规发〔20231

有效期届满

2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盐池县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

盐政办规发〔20232

有效期届满


附件2



盐池县人民政府2025年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起草机关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理由

1

县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池县滩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管理办法

盐政发〔2016155

上位依据已修改,主要内容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现适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

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

2

县人民政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池县物业管理实施规定

盐政规发〔20183

现执行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吴忠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吴政办规发〔20242号),该

文件不再执行。

3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局

盐池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

(暂行)

盐政办规发〔20192

现执行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盐池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通知(盐农规发〔2025

1号),该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3



盐池县人民政府2025年拟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起草机关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理由

1

县人民政府

县自然资源局

盐池县土地、草原权属和行政界线争议引发纠纷

处理办法

盐政发〔200258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盐政发〔200523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定

盐政发〔2005109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4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

盐政发〔2005110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5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盐政发〔200511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6

县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

盐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盐政办发〔201360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7

县人民政府

县科技局

盐池甘草产地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盐政办发〔201419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8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盐政发〔2015118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9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

盐政发〔2015120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0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盐池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

盐政发〔2015158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1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盐池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盐政发〔2015160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2

县人民政府

县财政局

盐池县国开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盐政发〔201636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3

县人民政府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盐池县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盐政发〔201655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4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公布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盐政发〔201610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5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规范调整意见的决定

盐政发〔2016103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6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盐政发〔20175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7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公布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职权事项的
决定

盐政发〔2017122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8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取消10项证照的决定

盐政发〔2017123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19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取消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10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盐政发〔2017124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0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修改部分和
继续保留适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盐政发〔2017129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1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调整规范第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盐政规发〔2018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2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和暂保留证明
事项的决定

盐政规发〔20184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3

县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盐政规发〔20185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4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司法局

盐池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

盐政办规发〔20193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5

县人民政府

县教体局

盐池县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

方案

盐政规发〔20202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6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继续保留的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盐政规发〔20203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7

县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池滩羊(第29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
办法

盐政规发〔2021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8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继续保留

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盐政规发〔20212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29

县人民政府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盐池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盐政规发〔20213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0

县人民政府

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妥善解决县城区不动产登记领域若干历史遗留
问题的实施意见

盐政规发〔20214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1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水务局

盐池县扬黄灌区灌溉管理办法

盐政办规发〔2022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2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水务局

盐池县农业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办法

盐政办规发〔20222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3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自然资源局

盐池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

盐政办规发〔20233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4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财政局

盐池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盐政办规发〔20234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5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发改局

盐池县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
投资界面实施方案

盐政办规发〔20235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6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审批局

盐池县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管理办法

盐政办规发〔20236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7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自然资源局

盐池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

盐政办规发〔2024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8

县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池滩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盐政规发〔20241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39

县人民政府

县司法局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继续保留

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盐政规发〔20242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40

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县工业信息化和
商务局

盐池县乐享金秋嗨购国庆促消费工作方案

盐政办规发〔20242

符合上位法及有关
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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