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现对盐池县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划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推动美丽盐池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盐池县拟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次盐池县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划分边界以《盐池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城区的远期规划为依据,同时结合《盐池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盐池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盐池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划分。拟划定区域范围为:南至南二环、北至青银高速、西至城西滩农业示范园区以东、东至宁鲁石化东侧,总面积约30km²。禁行对象主要为不符合国Ⅲ排放标准、未登记编码或排放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五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资金筹措方案的可行性,资金保障措施是否充分;
5.调查区域内同类政策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6.媒体和舆论导向对方案实施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盐池县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划分》是否了解?
(2)如果有所了解或听说过,您主要从哪些途径获知的?
(3)如果禁行区划分给您带来不便和影响,您会选择何种渠道反映?
(4)您认为实施《盐池县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划分》的原因是什么?
(5)您认为实施《盐池县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划分》会带来的影响?
(6)您对目前《盐池县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划分》有何看法?
(7)您是否同意《盐池县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污染排放禁行区划分》?
(8)接下来您希望进行哪些工作?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或宁夏天净时代环保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2.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联系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镇解放街96号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899530820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宁夏天净时代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51号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东二楼四层及18#140
联系人:周馨 联系电话:1576967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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