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地推进我县创业孵化载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县域实际,我局起草了《盐池县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7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27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和泽民 联系电话:0953—6012873
邮 箱:ycxldjyj@126.com
附件:1.《盐池县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盐池县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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