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闽宁协作第二十九次联席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召开2026年闽宁协作项目评审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制定了《盐池县2026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该方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如有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盐池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叶舒华 联系电话:0953-6010611
电子邮箱:ycfpkfbgs@163.com
附件:盐池县2026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
盐池县2026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福建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闽宁协作第二十九次联席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召开2026年闽宁协作项目评审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帮扶领域、优化帮扶方式,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深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协作,不断推进闽宁协作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项目及资金计划
(一)项目建设范围及投资金额。项目涉及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劳务协作提质、闽宁产业园提档升级和其他等项目,总投资4105万元。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特色产业提升项目。加大对特色产业投入力度,推动地方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突出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农户带动以及就业增收。
实施地点:麻黄山乡麻黄山村、黄羊岭村等,高沙窝镇高沙窝村,王乐井乡石山子村
主要内容:
①盐池县麻黄山乡现代寒旱农业产业项目。投入资金700万元,建设良种繁育中心1处,包括网式制种棚、温室建设及设备配套;农事服务中心1处,包括农机购置(拖拉机、播种机、收获机等)及机库棚建设;农产品产后处理中心1处,包括潮粮车间、烘干塔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中心1处,包括加工车间、储粮仓及杂粮生产线设备。
②2026年高沙窝镇村集体温棚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95万元,新建日光温室10座(建筑面积1032平米/座),配套室外给水和电气工程等。
资金投入:共投入项目资金1195万元。
责任主体及项目实施单位:以上2 个项目由各相关乡镇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县级验收,项目验收资料均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产业集群打造项目。通过实施产业集群,进一步完善盐池县铁路综合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实施地点:大水坑镇柳条井村
主要内容:盐池县铁路综合物流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投入资金901万元,主要新建6000平方米仓库1座,硬化混凝土道路及场地6600平方米、沥青道路1200平方米等。
资金投入:共投入项目资金901万元。
责任主体及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由大水坑镇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县级验收,验收资料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劳务协作提质项目。通过劳务协作提质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民综合素养、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实施地点:相关乡镇
主要内容:投入资金50万元,全年组织30人赴闽转移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每人奖补3000元,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每人奖补6000元;举办校企合作定向式、订单式实用技术培训150人;系统培训劳务经纪人100名;石狮市、盐池县共建1个标准化劳务协作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完善维护“盐池县零工市场”平台,围绕劳动力需求,持续优化求职招聘、政策匹配、在线对接等服务功能。
资金投入:共投入项目资金50万元。
责任主体及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由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制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验收,验收资料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4.闽宁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通过实施产业集群打造项目暨闽宁滩羊产业发展融合园建设项目,打造盐池滩羊养殖全产业链,提升滩羊产品附加值,扩大盐池滩羊知名度,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实施地点:新经济产业园、狮城宁好电商网批(西部)运营基地
主要内容:
①盐池县滩羊保真仓智慧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000万元,主要建设仓内冷链物流设备1套、6723平方米冷库内的立体货架、1套自动分拣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着力为盐池滩羊产业提供精准、高效的现代化冷链物流服务保障。
②盐池县丝路电商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投入资金759万元,改造狮城宁好二期综合楼西部,面积约为1605平方米左右的丝路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同步完善内部配套设施,开展电商人才培训,丰富电商业态,打造立足盐池、辐射四省七县、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电子商务合作与公共服务平台。
资金投入:共投入项目资金1759万元。
责任主体及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由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单位负责制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县级验收,以上项目验收资料均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5.闽宁文化艺术交流培训、文旅资源推介及研学康养项目。通过对本地文旅行业工作者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促进盐池文旅行业良性有序发展。同时通过举办两地文化艺术交流,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实施地点:福建或宁夏等地区
主要内容:投入资金200万元,举办闽宁协作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培训50人;依据闽宁协作30周年重要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文旅资源及特色产业招商推介活动;通过实施“红色教育+生态体验+健康疗养”模式,组织宁夏盐池县和福建省泉州市学生、职工、群众等在两地互相交流。
资金投入:共投入项目资金200万元。
责任主体及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由县文广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文广局组织验收,验收资料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项目预计效益
通过特色产业提升项目和产业集群打造项目,推动地方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突出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农户带动以及就业增收,同时进一步完善盐池县铁路综合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实施劳务协作提质项目,提高全县农民综合素养、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对闽宁产业园提档升级,可持续提升滩羊产品附加值,扩大盐池滩羊知名度,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闽宁文化艺术交流培训、文旅资源推介及研学康养项目,能促进盐池文旅行业良性有序发展,提升文旅产业水平。
四、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507号)执行,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坚决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2026年闽宁协作项目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办法,落实项目建设任务,确保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上报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情况,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7号)要求加强管理。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帮扶项目任务落实情况,确保闽宁项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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