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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池县委员会 盐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6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4-02 来源:盐池县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党办202255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6项整改任务(吴忠市第23)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66项整改任务情况

66项整改任务:宁夏每个县区均建有工业园区,自治区近年来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但督察发现,有的尚未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有的规划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个别园区甚至成为违法企业集中地。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限制开发区域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开发区。自治区《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也明确一县一区,每个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区块,要求整合相邻、相近的开发区,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督察发现,全区部分园区仍为一园多区布局,区块及产业分布散乱、同质化现象明显,导致一些产业无序扩张,资源环境消耗不断加剧。

整改实施主体: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验收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目标:做好工业园区区块整合;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工业园区效能目标考核,严格项目准入管控,强化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项目布局。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做好工业园区区块整合工作。督促盐池工业园区制定整合优化方案并调出相应区块。

(二)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加 快布局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固废利用等基础设施项目, 通过争取自治区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市县政府配套 等方式,每年实施5个以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提升工业园区保障水平。

(三)强化开发区效能目标考核。严格对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招商引资等方面考核,倒逼开发区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引导开发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高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

(四)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和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吴忠市《关于促进工业园区体 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工业园区加 快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明确生态环境保护、 应急安全管理职责,监督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强化监督 管理,严格项目准入管控,严格落实禁止、限制和淘汰政策。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整合优化。制定了《宁夏盐池工业园区整合优化整改方案》(盐党办发〔202255号),将青山石膏粉加工区整体调出园区总体规划,原区块三(大水坑、青山)整合为大水坑区块,由大水坑区块承接石膏制品精深加工。调整后,园区规划面积由1297.51公顷调减为1220.54公顷,缩减76.97公顷。以上区块调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盐池工业园区整合优化规划用地范围的批复》(宁政函〔202269号)批复。修编了园区总体规划,并经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盐池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审查批复(吴政函〔202226号)。规划环评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宁夏盐池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宁环函〔2022977号)审查通过。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工信厅等专项资金,实施了危货停车场,特勤消防站、智慧园区、高沙窝区块经九路向北延伸段、纬六路道路改造、青山石膏粉加工区排水管线改造、县城区块事故应急池、高沙窝区块(西区)雨水设施改造、园区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园区保障水平。

(三)严格参与考核,增强发展效能。严格按照《关于自治区2022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要求,参与开发区效能目标考核,对标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3项一级考核指标,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20项二级考核指标,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工作实效,全力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2022年,盐池工业园区在自治区2022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项目准入。压紧压实盐池工业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安全管理职责,从县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分别聘任6名安全环保监管人员下沉园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公开招聘安全监管人员6名,增强安全环保专业人员力量,下沉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环保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园区安全环保工作水平。严把项目准入关,研究制定了《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禁限控目录(试行)》《盐池工业园区入园企业(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聘请宁夏科达工业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入园项目预审专家服务团,在项目准入方面提前介入,对项目准入予以初审,并严格执行部门联审制度,从安全、环保、节能、投资强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入园项目与产业发展规划相符。

三、整改验收情况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盐池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吴环督改办发〔202214号)规定及验收程序,我县验收小组,采取调阅档案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核查验收工作。经核查,该整改任务已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明确的4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夏盐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42日至1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夏盐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3-6012358

联系地址:盐池县盐州南路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