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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第一项(问题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验收的公示

时间:2022-10-24
来源: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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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

20221024日至1028

二、 公示方式

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 公示内容

整改任务措施清单第一(问题清单第1项):关于“个别县区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重产业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仍然存在。吴忠市是我区最大的奶牛养殖区,2020年底奶牛存栏量达27.3万头,占全区奶牛存栏数的48%。一些县区未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对辖区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事项未进行充分论证。相关部门对养殖企业环境问题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养殖企业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210底前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2110月完成编写我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必须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门章节,对环境承载能力进行分析,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对畜禽养殖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二)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依据《吴忠市规模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技术指导,每年不少于30家。

(三)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名单库,集中开展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20229月底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完成畜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承载力评估报告,并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对畜禽养殖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二)对全县规模化养殖场摸底调查并进行技术指导,印发粪污处理降低养分损失技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1000余份,对各养殖场户进行宣传。督促15个养猪场(户)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提高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三)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双随机”主体库,按照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季度开展抽查,根据双随机匹配结果依法对被抽取企业环评制度执行及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开展现场检查,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

(四)截至20229月底,盐池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县分局已完成全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并通过盐池县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批准实施。

四、验收意见

按照区市委、市政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县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22927日,验收组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第一(问题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4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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