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池县迎“双节”稳主体惠民生扩消费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22〕53号)精神,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申报,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审核后,审定符合补贴条件的小微企业278家、个体工商户1988家。现将拟奖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公示如下(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商贸办0953—6016122
地址:县城盐州南路55号
附件:盐池县采暖费补贴企业(个体)名单
盐池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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