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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3-06-02
来源:盐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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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已经发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1.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生20236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考生20236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盐池县经三路东)。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由盐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验证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并收取相应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具体为:

(一)户籍资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2023317日前取得),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3.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2023317日前取得);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本人与配偶须在2023317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4.以下类人员不受宁夏常住户籍限制:

一是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二是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23应届毕业生

三是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若户口发生迁移,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证明);

四是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五是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六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七是区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八是部队驻地在宁夏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现役军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入驻宁部队)。

5.以下类人员不受吴忠市常住户籍限制:

一是吴忠市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吴忠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父母配偶子女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吴忠市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吴忠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二)学历学位证明

1.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

2.留学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23731日,含当日);

4.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与所学专业内容相同但名称不同的,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四)职业(执业)资格审核资料按照岗位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单位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年度考核表和期满考核表)期满合格证。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提供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期满合格证。

大学生村官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材料

退役士官士兵须提供相关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军入伍证明等

)申请笔试加分的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聘部门(单位)提供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必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并注明是否有最低服务期限或是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2.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317日。

(八)准考证1份

(九)《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可现场填写,也可提前填写机打。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二)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向我局提交书面放弃申请(A4纸、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名称、报考岗位代码、放弃原因、签字并按左手食指指纹)。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三)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拟进入面试应聘者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应聘者如实告之,积极配合;隐瞒实情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列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拟进入面试考生应保证手机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主管部门(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六)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办理。


联系电话:0953—6696683

   真:0953—6696681


附件12023年盐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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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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