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以下1965条乡镇道路命名(更名)。现公告如下:
1.花马池镇共计289条道路,其中新命名236条,更名53条。
2.大水坑镇共计352条道路,其中新命名338条,更名14条。
3.惠安堡镇共计371条道路,其中新命名351条,更名20条。
4.高沙窝镇共计230条道路,其中新命名214条,更名16条。
5.王乐井乡共计159条道路,其中新命名131条,更名28条。
6.冯记沟乡共计221条道路,其中新命名207条,更名14条。
7.青山乡共计166条道路,其中新命名151条,更名15条。
8.麻黄山乡共计177条道路,其中新命名167条,更名10条。
以上命名地名为标准地名,自公告之日起,机关行文、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新闻出版、工商注册、房产登记等,必须使用命名后的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简化。原名称和临时称谓废止(销名)。
附件:盐池县乡镇道路命名(更名)清单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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