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盐党办综〔2026〕3号)要求,经各单位民主推荐,县委办公室联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拟对以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为广泛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
一、拟表彰先进集体(共32个,详见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11个)
2.乡镇(4个)
2.行政村(14个)
3.企业(3个)
二、拟表彰先进个人(共64名,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
四、受理方式
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953-6010755 邮箱:ycfpkfbgs@163.com
附件:1.盐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拟表彰先进集体汇总表
2.盐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拟表彰先进个人汇总表
中共盐池县委员会办公室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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