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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323008/2023-00005 发文时间 2022-06-30
发布机构 盐池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司法局县级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绩效评价
盐池县司法局县级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绩效评价

关于盐池县司法局县级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县级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司法局成立评估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认真对照评估对象、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工作持续、结果评定与运用5个方面,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各项指标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和核实。现将2021年县级资金项目建设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批复下达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下达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9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调解员聘任期间最低生活报酬;普法宣传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5万元。主要用于加大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知法率;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考勤评价体系,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律师值班费5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值班律师值班补助;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专职律师代理诉县政府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代理法律关系复杂、因征地拆迁、土地、草原、工伤等纠纷处理;代理审查全县重大经济合同、招商引资合同的制定、审查等问题;聘请法律咨询专家会商重大政策、规范文件的合法合规审查、风险评估;人民调解及“三调联动”专项业务费43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及“三调联动”,保障全县村社区调委会119个和75名人民调解员培训费,定期或不定期对专职人民调解员、村调委员会主任进行培训;社区矫正专项业务费2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盐池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盐财(预)指标[2021] 1号)指标金额233万元,资金100%到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工作经费到位后,财务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账务处理,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专职调解员75人;举办宣传活动20场次、宣传资料发放数10000册;社区矫正人员243人;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团队3个;

(2) 质量指标:矛盾纠纷受理率100%,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完成率88%;全县法制宣传覆盖率达100%;社区矫正工作100%完成;政府各部门涉法涉诉案件受理率100%、协调解决政府各部门涉法涉诉案件成功率90%;

(3)时效指标:2021年;

(4)成本指标: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费用90万元;调解简易及疑难案件补贴、培训费43万元;政府法律顾问费36万元;律师值班费5万元;普法宣传费25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率100%,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障率90%;

(2)可持续影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矫正人员素质教育质量;政府经济建设法制环境保障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项目综合评价等次为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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