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索 引 号 640323002/2026-00034 发文时间 2026-04-24
发布机构 盐池县发改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曹家湾煤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曹家湾煤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现对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曹家湾煤矿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曹家湾煤矿

2、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狼布掌村

3、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4、项目投资:总投资155525.66万元,其中矿井142344.43万元,选煤厂13181.23万元。

5、建设规模:本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10201.47万吨,地面建有工业广场及配套选煤厂。

6、服务年限:81a。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1、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

2、技术和经济方案

3、环境影响

4、建设条件和时机

5、项目建设管理

6、社会经济影响

7、质量安全和社会治安

8、媒体舆情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工程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应高度重视项目的资金保障,规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法规管理规定。完善资金使用各项审核及审批手续,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资金保障措施,及时解决资金到位问题。

2、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了解;

⑵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⑶认为本项目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有哪些;

⑷采取哪种解决方式解决纠纷;

⑸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⑹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五、提出意见及经济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或宁夏睿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2、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阳山煤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

联系人:王有福  联系电话:17695144083

电子邮件:79221615@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宁夏睿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烟墩巷8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四期1号楼105室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17795427818

电子邮件:2981914280@qq.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盐池县人民政府    承办: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30007宁公网安备64032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