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23017/2022-00004 | 文号 | 盐应急指办发〔2022〕2号 | 生成日期 | 2022-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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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压紧压实防灭火防控责任,根据《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的通知》(宁应急指(火)办发〔2022〕1号)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理责任
我县历年来绝大多数森林草原火灾均为上坟祭祀引起,尤其是春节期间,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在全力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谋划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行政首长、部门领导负责制,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忠实履行防灭火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效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研判防火形势,加强宣传教育
综合分析,春节期间进入林区、景区游玩和进山入林祭祀人员将会大幅增加,焚香烧纸、燃放鞭炮、乱扔烟头等野外违规行为也会增加不少。加之林下枯枝落叶等可燃易燃物堆积,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大幅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各成员单位要研判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细化实化各项防灭火应急措施。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宣传标语和村村通“大喇叭”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提高防火主动性,构建疫情防控期间联防联控联治的良好格局。
三、突出重点区域,抓好火源管控。
坚持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同步推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兼顾,切实抓好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乡镇要维护重点防火区域设立防火警示、宣传标语等。严格监控野外火源,引导群众以鲜花、水果等形式进行文明祭祀,并认真落实坟头管理责任制和上坟预约机制,及时督促坟主清理坟头周边可燃物或设立焚烧炉,并在祭祀后要及时消除火种隐患。对本区域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等重点人群实行“乡镇、村组、监护人”三级监管;哈巴湖管理局要做好辖区防火工作,对进入重点防火区的上坟烧纸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对不听劝阻进入重点防火区人员,报告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带离;民政局要做好五福陵园防火工作,并在县城周边合理区域建立公祭场所和焚烧炉,为群众祭祀提供场所和设施;住建局要做好城市规划区可燃物清理工作及防灭火监督检查工作;自然资源局做好万亩生态园、灌木园、围城防护林及猫头梁、佟记圈义务植树区和各防灭火区域指导工作;应急管理局要做好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日常运行工作,开展实地督查,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四、完善应急保障,强化值班值守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防火知识、扑救技能和扑火战术演练等培训力度。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对现有防灭火物资进行检修和保养,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加强火情调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在春节期间开展联合专项督查,对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重视不足、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管控不到位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盐池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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