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3/2022-00054 发文时间 2022-04-28
发布机构 盐池县住建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站所、各相关企业:

现将《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抓好落实。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427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危大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建)发〔202220)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以过硬的作风、过硬的措施认真履职尽责,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围绕两个根本,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本质化安全管理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法、危大工程等内容列入硬性培训内容,要将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培训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安全教有制度,确保建筑工人上岗前接受安全知识教有,规避违章作业结合安全生产培训周、观摩评比、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建筑工人技能大赛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宜传,管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二)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健全管控体系。认真落实《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首要责任,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勘察和设计文件中要明确危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要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要强化危大工程风险辨识、方案编制审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流程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2.规范过程管理。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组织编写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宁建通APP”等线上平台,实时录入在施项目危大工程管理信息(危大工程备案、专项方案编制、危大工程验收等资料)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台账并按照危大工程管理程序及时更新管理状态,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线上备案管理和起重设备动态管理,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交底、验收等环节管理。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现场带班制,监理单位要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和旁站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施工企业按月要对全承揽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及重大隐患。监理单位要按周对所在项目进行排查并形成记录。按照危大工程判定标准,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危大工程和重大隐患,工程参建单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各站所要尽快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质监站、建管站各参建单位

(三)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1.严格落实手册要求,督促各企业编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宁夏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质量、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将实施细则与日常监督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手册制度落地见效,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2.实安全生产基础。督促工程参建单位根据手册有关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3.落实关键人员责任。压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手册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责任单位:建管站、质监站,各建筑企业

(四)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室外工程及市政工程深沟槽安全排查,睿促企业采取有效的放坡或支护措施,严禁在无放坡、无支护的条件下施工作业。有限空问作业要按照危大工程要求落实管理程序,配备通风、检测、防护面具等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程序进行施工。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地下空间作业以及危大工程施工推行高危作业监护人制度,有限防范危大工程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推进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2.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各工地推广使用钢板防护网、盘扣式模板支架等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禁止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上使用轮扣式模板支架,逐步限制和淘汰壁厚不达标的扣件式模板支架,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探索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积极推行5+X“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构建智慧联动监管体系。引导企业按照《宁夏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质监站、建管站,各参建单位

3.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工程参建单位根据项目事故风险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大风等安全风险,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开展演练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要严格要求施工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组织所有承揽项目部负责人参加。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责任单位: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大力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严查建设单位不按照基本法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应招尽招,不得规避招标。

责任单位:建管站、各参建单位

2.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等违法行为。规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承揽工程行为,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行为,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行为。

责任单位:建管站、各参建单位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强化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大力整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子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

责任单位:建管站,各参建单位

4.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清查工作。站所要抓紧完成两违专项清查,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建设和存在重大结构隐患,要分级分类制定科学合理处置措施,短期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请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抓紧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立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机制。严格落实超高层建筑建设管理要求,加强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抓实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建立台账,严格按照法定贵权,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销号。确保按时完成两违专项清查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村镇办,各参建单位

(六)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

1.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督促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律,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不得以会议审议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关审批。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产

责任单位:建管站、项目办、公用所、物墙办,各参建单位

2.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严格履行政府投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存在的问题上报地方党委政府予以研究处理。

责任单位:建管站、质监站项目办、公用所、物墙办,各参建单位

3.打造安全生产示范工程。要督促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让政府投资工程当好安全生产的排头兵,建设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发挥好政府投资工程典型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建管站、质监站、项目办、公用所、物墙办,各参建单位

(七)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查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底线意识,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严肃查处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深层次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管理责任,做到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建管站、质监站,各参建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一2022430日)

站所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企业自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51日一202212)

站所、各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组织开展治理行动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于20227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22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局将适时对各站所、各企业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1月一202312)

各站所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站所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层层压实责确保治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履行建筑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贵任意识,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力排查安全隐患,坚持安全隐患即查即改,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各类隐患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严格执法监督检查。站所要强化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提升检查水平,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衔接,促进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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