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7-38761 发文时间 2017-09-25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盐池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盐池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全县各单位、各行业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12348”法律服务电话咨询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装备工作;

8、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9、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基本情况

我局属一级预算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法专项编制3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事业编制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盐池县司法局设7个岗位。

1、办公室岗位:承办局机关政务活动,协助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及督查、督办;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负责政务公开、网络建设;负责文秘、会务、信息、统计、保密、宣传、安全保卫、印鉴及档案管理、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年度财务计划,申报财务预、决算;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后勤事务与卫生管理工作。

2、政工岗位: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奖惩工作,组织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干警的警容风纪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宣传教育岗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调查研究,参与执法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负责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依法治县工作,负责依法治县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配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法制专项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查各乡镇(街道)、单位、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协调、督查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依法治理经验。

4、基层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以案定补”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业务指导及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具体负责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全县“12348”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本局的信访工作,解答来人、来电法律咨询;疏导和协调调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情况,提出对策性建议。

5、律师公证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律师、公证员的执业活动,做好年检等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律师、公证人员的执业环境;指导监督政府、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6、法律援助岗位: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团体、志愿者及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使用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受理援助申请、审查援助条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援助案件、监督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与审核。

7、社区矫正岗位: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机构协调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盐池县司法局本级,按单位基本性质分,行政单位1个;按执行会计制度分,行政单位1个;按单位预算级次分,一级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点击打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245,246.65元,支出总计12,245,246.65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574966.65元,下降4.48%。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08,247.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8,247.02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520,024.40元,其中:基本支出5,955,847.02元,占56%;项目支出4,564,177.38元,占44%;经营支出0.00元。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708,247.02元。支出总决算10,520,024.40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决算增加了552,229.23元,增加5.43%;支出总决算减少763,189.27元,下降6.76%。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0,024.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3,189.27元,下降6.7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0,024.4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公共安全支出8,831,241.28元,占8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474.00

元,占7.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4,688.72元,占3.47%;住房保障支出508,620.40元,占4.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03,197.00元,支出决算为10,708,247.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中央转移支付未在预算中批复,二是按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有关精神,我局加大资金支付进度和支付量,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在本年度发生支出,本年支出增加。。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5,847.02

元,其中:人员经费5,637,556.28元,公用经费318,290.7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374,728.32 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86,401.68元,减少1.93%;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40,561.93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制度改革,增加数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改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8,290.74 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7709.26元,减少5.27%;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25.20元,增长0.1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2,827.96 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7395.96元,增长11.90%,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1,557.90元,降低1.67%。

4.其他资本性支出0.00元, 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0.00元,2015年决算数0.00元。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000.00

元,支出决算为79,442.82元,完成预算的8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741.82元,完成预算的9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01.00元,完成预算的38.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没有接待公函的,原则上不予接待,压缩公务接待陪餐的人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819.47元,下降1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3.47元,下降0.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程序,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626.00元,下降60.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没有接待公函的,原则上不予接待,压缩公务接待陪餐的人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69,741.82元,占8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01.00元,占12.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741.8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69,741.82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等费用。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01.0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外省兄弟单位来盐督察、考察学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盐池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290.74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25.20元,增长0.1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除零星采购支出外,无大型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784.00平方米,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盐池县司法局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性质,未安排盐池县司法局开展此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财政统一安排,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切实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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