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076 发文时间 2016-11-03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委办等九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盐池县委办等九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盐池县委办等九部门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各部门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一)县委办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以及县委的决议、决定、批示负责督促检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县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向县委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当好县委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负责县委日常文电的处理和县委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会议的服务工作。

3、负责收集、处理、报送信息,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并办好县委机关信息刊物。

4、负责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负责县委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5、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县委的接待工作。

7、负责县委工作部门的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8、负责县委工作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法委主要工作职责

盐池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县委政法委机关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县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挂靠县政法委,与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政法委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指导、督查、协调政法部门工作。

2、按照县委的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及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稳定工作。

4、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指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县委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害的各种非法组织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0、做好全县政法综治工作的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

11、组织、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县委提出建议。

12、指导乡镇综治委工作。

13、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三)县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定、决议、指示等,结合本县实,向县委提出实施党的干部、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2、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向县委提供科级干部考察情况及调整配备意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县委要求,负责办理有关干部任免、调整和报批的具体工作。

3、积极慎重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加强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4、有计划、有重点第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推行公务员有关工作。

5、认真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

6、负责党群部门干部的调整、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工作,接待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做好干部审查和离休老干部工作。

7、加强和改进全县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县、乡、村三级电化教育网络建设。认真搞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干部、党员统计报表,管理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9、认真抓好县直机关工委下属支部领导班子党风、党纪、廉政制度建设,负责审批党支部蓝底白字和发展新党员工作。

10、承办县委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宣传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工作,安排和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向全县广大的干部群众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及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思想教育活动。

3、负责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工作。

4、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群众性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5、负责联系和协调区内外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培训和组织本县新闻通讯员,宣传全县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的各项成就和重要经验。

6、负责规划、部署和指导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和检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负责协调和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技术及文化素质。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战部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统战、民族、宗教政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全县的稳定。

2、指导民主党派的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主管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干部担任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领导职务。

4、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工作,指导工商联的工作。

5、调查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做好重点人士的工作。

6、宣传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开展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7、协同县人大、政协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民族文化教育;大力培训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措施做好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供贷款、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及其管理使用,积极外援,促进盐池经济发展。

10、管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事宜,依法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监督和检查,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11、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反映信息和意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2、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妇联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和任务,组织和带领全县妇女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学文化、学科技、学管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人才成长。

3、团结、动员妇女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题活动中投身西部大开发和两个文明建设。

4、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对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依照《章程》组织和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儿童特点的各项活动,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共青团盐池县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安排、指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完成区、市团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工作,具体负责县委交办的青少年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全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公益活动。

4、向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在西部大开发伟大实践中发挥先锋和突击作用。积极参与绿色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行动;抢灾救险,扶贫济困,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5、对全县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参与“扫黄打非”净化社会环境等社会性工作。

6、调查研究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思想教育记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提供青少年工作的决策依据。

7、辅助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基层团组织有计划的做好新团员的发展、管理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帮助基础团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8、抓好全县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表彰优秀青年。

9、辅助抓好全县少先队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雏鹰”行动、“五自争章”活动和“手拉手”活动,做好县内外青少年的友好交流,大中专学生假期社会调查和“夏令营”等项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团组织创办经济实体,领办科研推广项目和厂村挂钩、校村挂钩的“服务万村行动”,广泛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和全县“希望工程1(家)+1助学活动”的资金管理和协调工作。

(八)档案局主要工作职责

1、依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拟定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管全县的档案工作,对全县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制定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县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办理档案行政复议,搞好档案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制定全县档案工作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全县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负责全县档案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遵照县委、县政府的决议,负责处理县党史领导小组及县地方志编委会的日常工作。

2、制定编史修志规划,报请批准实施。

3、负责全面细致地征集、整理、保管和使用革命老区盐池县民主革命时期及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党史资料。

4、负责《盐城县志》的续修,资料的发掘、搜集、整理、保管和使用。

5、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编史修志工作,并协助审查、定稿。

6、编辑出版《盐池县年鉴》及各种资料长编,为区、市、县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7、进行史志理论研究。

8、总结交流编史修志经验,培养提供史志队伍。

9、为区、市党史、地方志部门提供有用资料。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二)

(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办部门决算包括:县委办本级决算、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政法委、团委、妇联、档案局、史志办

二、县委办等九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等9部门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3677.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3677.38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等9部门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3657.3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8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4万元,农林水支出34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79.83万元,项目支出2477.55万元。

2015年结转下年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档案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02.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档案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3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和社会发展(项):340万元,主要用支持特色村寨及新农村等建设。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60万元,主要全县部分村部维修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项):160.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持(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持(项):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中小企业扶持的支出。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162.9万元,比上年下降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9.4万元,比上年下降0.2%。主要用民族事务、档案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5万元,比上年下降4.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3.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团委、妇联、档案局、史志办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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