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125 发文时间 2016-11-02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人社局2015年部门决算
盐池县人社局2015年部门决算

 

盐池县人社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含编办)

(一)主要职责

人社局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定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考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奖励制度;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3、拟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

4、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负责促进就业的责任。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6、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责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7、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负责遗属生活费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的实施情况;办理探亲假手续;建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劳动保障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审批工作;负责在职人员及企业下岗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13、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宣传、教育及文书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完善局机关党建、纪律、廉政建设的管理办法,提高职工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管理局属事业单位。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办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及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乡镇的机构编制工作。

3、调查、研究提出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并在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审核报批县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

4、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直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的资格认可,进行审查。

5、负责审核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乡镇、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和人员编制,负责对人员结构、空编员额管理以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提出意见和报批。

6、负责提出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编制,做好人员的余缺调剂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行检查验收,监督检查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办理全县党政群机关、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新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

9、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国统一代码标识的分配颁码和机构编制的统计、信息、总结工作。

10、承办县委、县编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含编办)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办、人力资源和人才市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仲裁与信访管理、劳动监督管理、档案管理8个岗位。核定行政编15个,机关工勤编2个,事业编6个;编办核定行政编6个,参公编制4个。

二、2015年度决算收支情况(含编办)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1万元,基本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万元;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80万元基本支出421万元;本年度收支结转50万元(结转资金用途: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比2014年减少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修改用车制度,比如联合出差以减少用车次数从而降低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的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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