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157 发文时间 2016-11-02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盐池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盐池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盐财发【2016】1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做如下说明:

一、 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盐池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单位性质:行政单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社会治安管理任务。盐池县公安局内设4个综合部门、7个业务大队、8个乡镇派出所、1个草原派出所、看守所和拘留所2个监管机构。核定政法编制154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在职在编民警154人、职工4人。协警190人,农村消防33人,社区戒毒工作者4人,退休34人。

二、 部门财务收支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5年初预算2573.87万元,年度增加3784.2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5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5.45万元,结转41.69万元。当年预算的支出完成率为99%。与上年度98%相比完成率提高了1%。具体说明如下:

1、其他收入85.23万元,来源于区、市、县专项业务工作奖励及工会经费。

2、 “支出明细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6.27万元指在职人员的应休未休假报酬及协警、农村消防人员及零时工工资。

3、 “支出明细表”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救济费11.75万元,指包扶乡镇扶贫救助资金。

4、 助学金2万元,指困难民警子女考入大学助学金;

5、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91万元(司法救助3万元,办案奖励20.91万元);禁毒管理1.6万元(禁毒办表彰奖励各乡镇先进工作机先进集体),道路交通管理10.46万元(区厅划拨交警防暑费);拘押收教场所管理4.5万元(在押人员医疗费4.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4.2万元(区厅专项-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4.3万元;两大任务等奖励9.9万元)。

6、 “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款情况说明。

(1)预付账款30.28万元(预付建行次月办案车辆燃油费)

(2)其他应收款430.65万元;(基建工程及个人往来款项)。

(3)应付账款1848.72万元;主要是装备质保金、交通设施建设、看守所及业务技术大楼建设应付未付账款。

(4)其他应付款1035.47万元;主要是身份证工本费(代区厅收)、取保候审金、涉案等资金款。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16.7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210.08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20.4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209万元,公务接待费7.6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10.08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203.61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三公经费总体下降5%,主要是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6%,公务车辆运行费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

附件(公开表):g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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