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352 发文时间 2016-05-29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承担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敬老院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贯彻执行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组织监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保护、管理县级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承办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订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就业培训和安置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承办县退役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为登记而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七)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八)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保障老年人的政治、文化、生活权益,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九)拟订行政区划规划;负责承办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报批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考察论证呈报设乡和撤乡设镇事宜;组织、协调县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参与省和邻县边界争议的调查工作;承办县勘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有关事宜。 (十)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慈善事宜发展;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依据国家婚姻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开展破除迷信思想的宣传教育好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开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一级预算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年初核定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其中工勤1人),事业编制23人。民政局机关内设7个岗位:办公室岗位、救灾救济岗位、拥军优属转业安置岗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岗位、民间组织管理岗位、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岗位和行政区划岗位。

三、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5027832元。

1、人员工资支出1825077元;

2、一般公用支出614720元;

3、住房公积金支出218959元;

4、社会保障缴费311401元;

5、五保人员补助及护理费1287400元;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38595元;

7、遗属生活补助支出31680元。

(二)2015年项目预算支出605万元。

1、庆八一、颂双拥、促民风30元;

2、建立地名普查网站、播放地名普查宣传片等5万元;

3、标准化社区建设50万元;

4、 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工作经费21万元;

5、原烈士陵园管理费、老年活动中心运行及老龄工作经费15元;

6、优抚对象生活抚恤补助50万元;

7、殡葬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

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30万元;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60万元;

10、临时救助支出17万元;

11、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5万元;

12、城乡医疗救助17万元。

13、婚姻登记工本费2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7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11.75万元,公务招待费10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35万元,公务招待费1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下降了5%,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下发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控制数减少,我们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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