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353 发文时间 2016-05-29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盐池县监察局是盐池县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政府和市监察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监察厅、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各乡镇国家公务员及各乡(镇)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各乡(镇)国家公务员及各乡(镇)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四)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起草行政监察工作的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内容,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盐池县纪委监察局现设有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教政研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另外还设置四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三、人员情况

2015年盐池县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服务工勤编制3人。2015年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四、2015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5年预算数为3,101,812.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2,506,08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262,857.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177,146.0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155,723.00元。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1497812,其中工资性支出1,316,389元,社会保障缴费181,423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450500元,其中:一般公用支出安排450000元,离休公用支出50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500。

(四)项目支出预算数安排700000元,其中:纪检监察业务费安排400000元;县委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费安排150000元;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评议经费100000元,“优化服务发展环境进行时”电视问政活动支出经费5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为267000元,比2014年减少5000元,减少3%,其中没有安排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元,同201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为147000元,比2014年减少5000元,减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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