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370 发文时间 2016-05-28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花马池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花马池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花马池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概况

盐池县花马池镇是全县地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乡镇,全镇土地总面积1531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146个自然村,共有人口10158户,3.86万人(其中盈德、惠泽、裕兴三个吊庄移民村非农业人口3890人)。有耕地21.8万亩,其中水浇地8.2万亩。辖区党委1个,党支部25个(其中机关支部、卫生院支部各1个),农村党支部23个,共有党员1084人,其中农村党员981人。村干部251名,镇干部职工111人。辖区内有初级中学1所,教学点5个,幼儿园4个,卫生院1个。2015年,全镇生产总值达到5.76亿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58元,增长8%。

二、镇政府机构设置及基本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盐池县花马池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和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二)镇政府基本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村秩序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2、制定并组织实施好镇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引导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植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时提供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市场信息、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病虫害防治、农副产品销售等服务。

3、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宗教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等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为当地农民和流动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

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鳏寡孤独、残疾人及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众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企地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情况

现有在职人员83人(合同制工人23人);离退休18人(离休1人、退休17人);遗属10人,老党员12人,散居五保户25人,义务兵31人,村干部91人,组干部160人,社区人8员,大学生村官11人,临时工13人。

四、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年财政总收入4827.37万元。其中上年专项结转58.04万元;当年财政收入4769.33万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拨款36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154.65万元。

二)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财政支出4623.87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14万元;国防5万元;公共安全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90.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5.97万元;农林水支出1440.8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家电下乡补贴)14.6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30万元。以上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增长。

(三)2014年预算执行结果:上年结转58.04万元,当年收入4769.33万元,共计收入4827.37万元;2014年财政支出4623.87万元;当年结转203.50万元,属于专项资金。

五、2015年预算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618.80万元,比上年(1410.58万元)增加208.22万元,增长14.76%;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1110.5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921.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8.92万元:2、项目支出508.2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0万元;国防(民兵)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8.6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8.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6.86万元;工资福利性支出51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9.42万元(村干部及离任村干部工资);公用经费支出188.92万元。

六、关于盐池县花马池镇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86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4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镇因工作需要,下乡及各村频繁,加之单位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的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镇上在安排必要的公务经费后,对会议费、党建经费、综治经费等进行了必要的安排,还有一些必须列入预算的项目因财力不足而未列入预算形成缺口。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设施农业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就只能依靠项目来带动,自己没有资金进行安排,极大地制约了我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还有各种不确定支出没有预留余地。因此,我镇2015年底预算收支平衡难度较大。

由于花马池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城中村、环城村、生态移民及吊庄村、城乡接合部村庄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难度大,所需费用高,而且近几年由于吊庄移民,生态移民都在花马池境内,征地、拆迁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2015年预算将在这些方面重点安排资金实施。

附表: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

16187971.25

一、一般公共服务

1033968.00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

0.00

经费拨款(补助)

15377971.25

二、外交

0.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082868.00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810000.00

三、国防

50000.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0

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0.00

四、公共安全

10000.00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0.00

五、教育

0.00

五、转移性支出

0.00

四、事业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

0.00

六、赠与

0.00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100000.00

七、债务利息支出

0.00

六、其他自有资金收入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53560.00

八、债务还本支出

0.00



九、社会保险支出

0.00

九、基本建设支出

0.00



十、医疗卫生

286780.00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十一、节能环保

0.00

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0.00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1380000.00

十二、其他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事务

1868560.00





十四、交通运输

0.00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0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上缴上级支出

0.00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管理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00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0.00





二十二、援救其他地区支出

0.00





二十三、预备费

0.00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五、其他支出

0.00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0.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6187971.25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5082868.0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5082868.00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结转下年

11105103.25

结转下年

11105103.25

十、上年结余、结存

0.00





其中:上年专项财政拨款结转

0.00





其中:净结余

0.00





专项资金结余

0.00





政府性基金结转

0.00





其他结转

0.00





收 入 总 计

16187971.25

支 出 总 计

16187971.25

支 出 总 计

161879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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