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383 发文时间 2016-05-28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四)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盐池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工作,实施国有土地划拨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组织审核上报各类建设用地报件。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负责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工作。

(九)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承担测绘统一监管的责任。编制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依法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测绘质量和测绘成果的监督;负责地图市场和互联网网站登载地图的监管;监督管理测绘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及盐池县重大测绘专项和应急保障测绘;指导测量标志使用和保护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岗位耕保统征管理岗位、地籍地产管理岗位、矿产资源管理岗位共4个岗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5年盐池县国土资源局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包括:盐池县规划勘测队、盐池县测绘站、盐池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盐池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盐池县花马池国土资源所、盐池县高沙窝国土资源所、盐池县惠安堡国土资源所、盐池县大水坑国土资源所共计8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关于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392465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54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698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470000元,其中:;矿产资源规划编制100000元;土地登记发证70000元;土地变更调查10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100000元;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500000元;地理信息化建设100000元; 全县土地总体规划500000元。

四、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盐池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4年减少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公车进行严格管理;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的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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