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422 发文时间 2016-02-18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人员情况:编制159人,年末在职职工159人,行政人员10,事业人员110人,退休40人,离休1人,另有遗属8人。

  (二)机构设置: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个机关单位,6个事业单位,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筑管理站、住房保障办、城市绿化服务中心、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

  (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度;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房屋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的核发,并实施监管。

  (四)监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地方标准的落实,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落实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执行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县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县城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活动;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国家级、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

  (九)承担规划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县重点小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及安全,监督和指导城镇及村庄人居生活环境的改善工作。

  (十)承担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的职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规定的行政处罚,不符合城市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强制拆除;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燃气等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城市房产与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规划、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

  (十一)承担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政策,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负责盐池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及拆除的行政审批等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94.7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14.7234万元,政府性基金80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426.3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3.14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6543万元,公用经费72.5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2016年项目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县城各类绿地管护费用940万元

  1、原绿化管护防护林2614.9亩,各类绿地面积3190亩,以及北塘十六堡安排绿化管护费940万元。

  (二)、城市环卫及市政预算1590.36万元

  1、道路、居民巷道清扫保洁工资916.02万元;

  2、已招标水冲式公厕清扫保洁费用、公共旱厕清扫保洁费用296万元;

  3、环卫车辆管理费用270万元

  目前我所拥有各类型环卫车辆环卫垃圾清理各类车辆54辆,绿化管护车辆7辆,燃油费用160万元,日常维修养护费90万元。

  4、环卫设施维护及垃圾清运20万元

  维修更换雨水篦子、检查井盖、维修街面、人行道花砖维修旱厕、维修垃圾箱、坑、主街道洒水。

  5、垃圾处理场运行费用20万元

  垃圾处理场、12个中转站和垃圾箱消杀(参照其他地区0.8元/吨)、垃圾中转站水费、垃圾中转站维护费、垃圾处理场、12个垃圾中转站电费、垃圾处理场填埋黄土人工费

  6、雇佣环卫工人工资68.34万元

  (三)、城市照明及维修费:280万元

  2014年路灯经费含县城25条街道以及两园、两场1809盏大小各类路灯的电费、维修费、车辆使用燃油费、维修费等。2014年城市(新区)新增经一路、经二路、纬一路、政东路等15条道路路灯1382盏,新增电费及维修费,共计费用280元。

  (四)、污水处理厂水电等费:50万元

  污水处理厂水电费50万元。

  (五)、农村土地房屋确权业务费20万元。

  (六)、建筑管理站业务经费:5万元

  农民工岗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等安全施工管理、安全劳动用品、安全检测设备设施5万元

  (七)、人民防空费用:3万元

  (八)、实验室人员工资及业务费100万元

  (九)、墙体材料专项基金:80万元(按平米收取)

  项目支出费用共计3068.36万元。

  四、2016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变动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车辆运行费11万元,与2015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人员经费变动情况 2016年预算1023.1455万元比2015年预算861.1159万元增加27.843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入3人及工资增资。

  (三)公用经费变动情况2016年预算72.5635万比2015年预算80.8135万元减少了8.25万元,是有4人调到国土局。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变动情况2016年预算330.65万元比2015年预算231.06万元增加了99.49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了3人、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增资。

  (五)项目业务费变动情况 2016年预算3068.36万元比2015年预算2638万元增加420.36万元,原因新增道路清扫保洁费、新增交于建设局管护的绿化管护费、实验室业务费增加。

   

  附件(公开表):点击下载 

  1. 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3. 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4.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0.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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