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18-75216 发文时间 2018-07-17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县 “三公”经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县 “三公”经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三公经费检查的通知》(宁财(行)函﹝201850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县三公经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22017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标情况,以及较上年增长情况;

3、内部审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314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县财政局将选择超标准和增幅较高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三公经费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联系电话:6017339

盐池县财政局

20183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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