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9/2018-84441 | 发文时间 | 2018-02-22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 ||
盐池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17年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宁财资发〔2018〕64号)要求,现就我县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作为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对于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夯实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报依据、范围
(一)编报依据: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资产台账、资产卡片等为依据进行编制。
(二)单位范围:2017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资产范围:截至2017年12月31日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资产情况,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四)编报方式:单位按照《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3),通过资产系统-“资产报表-2017财政部报表录入”模块进行编报。
三、编报内容
(一)《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编报,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以及房屋、土地、车辆、大型设备等重要资产信息;汇总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逐级汇总编报,主要反映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等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2.填报说明是部门(单位)对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3)。
3.分析报告是部门(单位)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本部门(单位)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分析和总结(详见附件4)。
(二)各部门(单位)以正式文件向县财政局报送《资产报告》,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均要签字(签章)。
(三)报送内容包括:1.正式文件和《资产报告》全套纸质材料。2.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和所有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单户表。涉密单位仅需要报送汇总表。
四、资产报表编报要求
(一)结合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完善数据,做好资产报表编报基础工作
1.根据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落实情况,各部门(单位)通过报表中资产盘点功能进行资产卡片、实物资产使用状况、财务账核对盘点。相关情况如实反映资产盘点表中。
2.做好新增资产的录入及账务工作,防止出现账外资产。单位通过购置(建)、调拨、调剂、接受捐赠等各种方式取得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均要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资产系统及时录入。
3.做好资产卡片信息核查工作,提高资产系统信息质量。单位要依据土地、房屋、车辆的产权证,认真核实并完善资产卡片信息;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按照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列《机构人员情况表》中的在职干部人员情况;对于已制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要准确填报资产分类代码;对涉密资产,要确保信息安全,不予录入详细信息,可用“其他资产”或代码代替,录入汇总数据。
(二)准确填报,严格把关,提高资产报表编报质量
1.认真填报资产报表各项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对通过资产系统提取生成的信息,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提取的源数据存在问题的,应当查找原因,完善基础数据;对需录入的信息,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其中《基本信息表》中的单位性质、财务制度、行业类型等信息必须填报正确,为按照财政部要求分类、分行业提取资产汇总报表打好基础。
2.建立资产与财务衔接机制,确保资产报表与决算报表有效衔接。各单位要建立资产与财务衔接机制,资产系统《资产本年增量表》中的房屋建筑物(含大型修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公务用车、其他交通工具的新增价值,应与部门决算软件《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相关决算支出有效衔接,对于差异部分,单位必须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资产系统中的《机构人员情况表》、《资产负债简表》、《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明细表》在资产系统与部门决算软件中相同口径的信息要做到真实、完整、一致。
3.认真做好资产报表数据分析,编写分析报告。各部门(单位)要按照《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见附件4)编写本单位的分析报告;各主管部门要在初审、汇总下属单位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编写本部门的综合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均通过资产系统《基本信息表》中“附件”上传。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单位)资产报表的统计分析,按照《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见附件4)编写本部门(单位)的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三)做好资产报表数据确认,按要求及时报送资产报表
1.资产报表数据确认要求。资产报告编制完毕后,各部门(单位)资产报表及分析报告须经编制人员、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主管部门汇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的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资产报表电子数据报送要求。资产报表电子介质数据通过资产系统上报,各部门(单位)于2018年3月5日前将资产报告相关材料报县财政局审核;
五、审核要求
(一)资产报表审核的主要内容
1.编制方法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2.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是否符合资产报表的编制要求;
3.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表内、表间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单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信息系统数据、纸质数据与电子数据是否一致;
4.本期资产报表期初数与上期资产报表期末数、本期资产报表与同期财务报告同口径数据是否一致,数据差异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做出合理说明;
5.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是否符合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6.报表特殊指标情况说明。财政部在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中增加了“人均占有办公用房面积、出租出借未收租金金额占应收租金总额比例、使用状况为其他的土地、房屋情况”等特殊指标审核公式(见附件5),各部门(单位)在报表完成后务必根据特殊指标提示进行审核,若数据填报有误,要进行修改;若数据填报正确,根据特殊指标错误提示的每一项指标做详细的情况说明并上报县财政局。
(二) 请各部门(单位)依据上述审核内容,做好资产报表自审工作;县直各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做好资产报表审核工作。
六、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工作,按照统一的指标口径、编制方法和软件格式编报,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二)夯实基础,加强协作。各部门(单位)应加强财务核算、资产登记等基础工作,重视资产清查、盘点,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建立、完善资产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同口径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编报部门决算的部门(单位),必须保证同口径资产年报数据与部门决算数据一致。
(三)积极探索,加强应用。各部门(单位)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方法深入挖掘资产数据价值,强化资产管理情况分析,为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工作职能、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提供支撑。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准确标注《资产报告》、其他相关资料及光盘等各种介质的密级。涉密数据与非涉密数据应当分开报送,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要求,《资产报告》相关数据将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资产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如未按要求准确报送,将影响下一年度资产配置预算安排。
(三)财政局将加强对国有资产年报的审核工作,对各部门(单位)的《资产报告》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
(四)各部门(单位)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联系。联系电话:0953-6017339。
附件:1.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3.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4.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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