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18-84491 发文时间 2018-06-12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收缴花马池镇人民政府禁牧车辆的通知
关于收缴花马池镇人民政府禁牧车辆的通知

关于收缴花马池镇人民政府 

禁牧车辆的通知 

  

盐池县花马池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花马池镇关于请求上缴禁牧车辆的报告》(盐花政发〔2018107号)已收悉。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党办发〔201835号)和《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财发〔2015150号)的规定,对你单位违规挂靠企业用于禁牧工作的宁CFD625(长城皮卡风骏5)、宁CEW067(长城皮卡风骏5)予以收缴,并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收入上缴国库。望你单位接到通知后,将违规使用车辆及车辆的相关手续一并上交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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