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18-75123 发文时间 2018-07-17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方案和计划
盐池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方案和计划

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盐池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方案和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附件:1、盐池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方案 

      2、盐池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项目计划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18410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 

盐池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效率,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加大财政风险管控,积极推行大监督格局和六统一的工作规则,重点加强扶贫领域、民生的监督检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覆盖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会计监督股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 

1.扎实做好预算管理监督检查 

1)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由预算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由国库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对全县预算单位2017年决算数据公开进行核查。重点检查预算信息公开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等方面。 

2)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使用情况。由国库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对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使用情况进行核检查。 

3)开展部门存量资金检查。由会计监督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重点对财政资金使用规模较大的部门和乡镇单位,开展存量资金检查。 

2.加强民生资金监督检查 

1)对2017整合涉农资金进行检查。由农业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重点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开展2017严重精神病患者看护补贴资金的检查。由监督股负责,社保股配合,对严重精神病患者看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开展健身步道及广场广播健身操工作室建设工程资金的检查。由经建股负责,监督股配合,对花马寺国家森林公园健身步道、振远、花马等广场健身工作室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3.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监督 

围绕财政资金效益目标,积极开展绩效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开展2018年保障性住房项目绩效监督。由综合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对2018年保障性房项目进行绩效监督检查。 

2)开展中小学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免费开放项目资金的绩效监督。由社保教科文股负责,对全县中小学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免费开放项目资金的进行绩效监督检查。 

3)开展卫生发展基金绩效监督。由社保教科文股负责,2017-2018年卫生发展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督检查。 

4)开展扶贫保险的绩效监督。由农业股负责,对2017年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进行绩效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强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2018年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2017年度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内控制度建立、执行,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财务核算规范。由监督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 

(三)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 

为强化财政内部管理,促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办法》和财政厅要求,将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监督目标从单纯业务监督向完善制度转化。2018年对社保教科文股负责管理的资金及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引导干部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提高财政部门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由监督股负责,社保教科文股配合 

(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关注群众来信来访 

认真受理举报申诉案件。将财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事项认真检查核实,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由监督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 

(五)积极配合财政厅上下联动专项检查。 

根据财政厅监督局监督检查任务,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整理归档。 

(六)发挥业务股室监管职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1.加强部门预算的日常监督工作,将财政监管工作延伸到预算单位。由预算股负责。 

2.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职能,重点按照监控规则对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进行审核、审批,定期向各股室反馈动态监控结果。由国库股负责。 

3.开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项目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进行回访,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由采购办负责,经建股配合 

4.定期组织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稽查工作。由综合股负责。 

5.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检查。由行政股负责。 

6.加强对《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由会计监督股负责。 

7.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项监督和日常运营的检查。由行政股负责。 

8.强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由行政股负责重点对公安局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行政股负责重点对2014-2018年古城墙修复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方式:由牵头股室具体负责各自检查项目的方案制定、人员组织及检查实施等,配合股室要抽调人员全力配合。确因工作需要,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与检查。会计监督股负责各检查组检查方案的审核把关,督促计划执行、检查结果汇总及年终资料归档整理。 

检查时间:3月至8月完成现场检查;9月份完成检查征求意见稿;10-11月完成检查报告出具及处理决定的落实;12月完成检查资料的档案整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在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复核、统一处理、统一考核的六统一工作机制。 

(二)各业务股室要把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全过程。通过监督检查实践,对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财政管理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 

(三)财政下达财政处理处罚决定后,监督股和相关管理资金股室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并协助追缴或追回有关违纪资金。同时应充分利用检查成果,将检查成果与资金安排、财政管理挂钩,并将财政监督检查成果作为制定和完善制度、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审核和批复经费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或涉及金额较大的,及时向局务会报告;对于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或者未按照处理处罚决定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履行监督检查时,认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案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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