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1-00033 | 发文时间 | 2021-09-24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 |
盐池县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盐池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函》(盐乡振发〔2021〕9号)和盐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盐财(农)指标〔2021〕185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局共分配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18万元,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4日—9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财政局反映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953-6012042 联系人:张珺超
电子邮箱:940304586@qq.com
附件:盐池县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