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21-00067 发文时间 2021-12-03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收回农业农村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关于收回农业农村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指标2021399


关于收回农业农村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

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

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28号)、财政厅《关于加强

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宁财预发2018352号)文件精

神和你单位《关于上缴财政结余资金的函,经研究,现将盐财(农)指标

202192号文件下达给你单位的牧草产业项目结余资1853380.36予以收

回。

原文件下达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

产补贴”。

请将上述结余资金(户)上缴县财政局国库股,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盐池县财政局

          2021123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2021123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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