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22-00017 发文时间 2022-03-29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农)指标202288



关于下达2022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73号)和盐池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乡振发〔202224)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5215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资金,项目名称详见附表。

二、自治区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用好自治区衔接资金,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自治区衔接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资金请列入2022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2022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

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2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

效目标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2329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3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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