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5-00024 | 发文时间 | 2025-06-1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第二次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第二次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青山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盐池县融盐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盐池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部分变更内容说明的通知》(盐党农发〔2025〕2号)、《关于调整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盐党农办发〔2025〕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2万元收回并调整下达,将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批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收回并调整下达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4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87万元。
二、请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收回资金和调整下达资金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收回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统计表
2.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统计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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