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5-00025 | 发文时间 | 2025-06-1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下达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57号)和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办综〔2025〕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468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闽宁协作资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六特”产业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
闽宁协作资金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507号)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宁财(农)发〔2024〕9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请切实用好闽宁协作资金,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四、请你们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并于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5年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及项目名称详见附表。
附件:1、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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