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25-00060 发文时间 2025-09-19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第四次调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第四次调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农)指标2025467


关于第四次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使用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的通知》(盐党农发〔2025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5.756140万元收回并调整下达,并将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批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收回并调整下达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27.46350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98.292635万元

二、请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文件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收回资金和调整下达资金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收回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统计表

  1. 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统计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5919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59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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