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23025/2019-00028 | 文号 | 盐花政发〔2019〕18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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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花马池镇 | 责任部门 | 盐池县花马池镇 |
各村(社区)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组(自然村)级财务管理,促进组干部廉洁履职,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盐池县组账村管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盐农发〔2019〕3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清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登海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怀印 财务室主任
曹玉栋 农经站站长
宁学芳 纪检干事
王学云 农经站干事
王艳玲 农经站干事
二、整改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个别组未设立公户,公款私存,不按标准及时发放村民征地补偿等,甚至贪污村民征地补偿款,一些组级财务不透明、公开流于形式,村民参与度不高。
整改措施:狠抓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对组干部违纪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组级财务清理规范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的查处,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及时处理和曝光。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所有组的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改目标和范围
通过开展专项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级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组级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整改范围为全镇所有组。
四、整改的具体安排
整改落实工作从2019年5月中旬开始至2019年8月底基本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20日—6月10日)。召开组账村管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下发《花马池镇组帐村管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6月11日—7月20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于6月底前对所辖组2016年以来的财务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务清单需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交到乡镇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镇政府成立组账村管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开展财务清理,对不按标准及时发放村民征地补偿款等,甚至贪污村民征地补偿款等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镇农经站代理会计及时监督村组记好帐、督促各村组做好财务公开,并留好影像资料。
(三)自查验收阶段(2019年7月21日—8月20日)。对整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不到位的地方继续补救。村组财务清算后不及时公开的,镇政府将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整改工作书面报告,上报镇农经站,农经站汇总后予以上报。
花马池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