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23009/2025-00055 | 发文时间 | 2025-10-14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财政局关于征求《盐池县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宁财规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对《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14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诚请社会其他单位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传真、电话等方式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财政局(资产股)。
联系人:许正华 联系电话:0953-6012803
传真:0953-6012068 邮箱:920675660@qq.com
附件:《盐池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盐池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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