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8/2018-94198 | 发文时间 | 2018-06-29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司法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调研盐池县人民调解参 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 ||
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调研盐池县人民调解参
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6月28-29日,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鲍焕军一行,来盐调研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鲍焕军副厅长带领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盐池县司法局高沙窝司法所、盐池县高沙窝镇长流墩村、盐池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盐池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青山司法所、青山郝记台村公共法律服务室、王乐井司法所等实地调研,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询问工作开展情况,当得知盐池县在“访调对接”工作中巧妙运用了“四联机制”“五调对接”工作模式,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鲍焕军厅长称赞道:“以资源共享、便捷服务、互联互通、优势互补为核心,形成工作联动,这样的做法很好!是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和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的服务平台的生动实践。”
在高沙窝镇长流墩村公共法律服务室,鲍焕军厅长与村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谈,了解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接访情况及“访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该村在镇党委和司法所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
在盐池县高沙窝司法所,鲍厅长现场听取了司法所负责人的工作介绍,了解了乡镇一级日常“访调对接”工作程序,对盐池县调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于制约对接工作发展的难题,调研组现场“问诊把脉”,与工作人员进行探讨。为方便管理高沙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辖区各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的工作,高沙窝司法所建立了试点工作微信群。工作微信群的建立,能及时有效的反映村级人民调解情况,也使得调解员们在群中可以畅所欲言,交流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更便利司法所对辖区各调委会更好地指导工作,既节省时间又增强效率。
在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时,鲍厅长仔细听取了工作介绍,并就我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的了解,查看了我县“访调对接”工作流程图及相关工作制度。“细节决定态度,我们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既要注重调解的及时性,也要注重调解的方式方法,这里的细节做得不错。”鲍厅长高度赞赏了工作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方向做出明确指示,要求我县要立足于扎实的工作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助信访部门做好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自治区调研组在盐池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盐池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试点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鲍焕军副厅长对盐池县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工作部署、到试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均给予赞誉,“盐池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工作基础很好,起步早、起点高、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同时对如何深化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抓好组织建设。要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整合社会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矛盾调处的技能和技巧;要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坚持依法办事,做到组织设立要合法,工作运转要合法,从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到工作台账、工作档案等诸方面的建立和执行,都要符合《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制度的规定。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就跟踪服务到哪里服务和保障民生,实现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宽领域、多层次、全覆盖。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要坚持把提高人民调解队伍能力素质作为调解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打牢基础。三是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好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活动,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完善调解值班制度、法律咨询制度、参与接访制度,信息传递分流、案卷评查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制度,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排查制度等,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四是要注重归纳总结。要善于提炼工作成果,要把试点工作变为亮点工作,将工作经验变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盐池模式”。五是要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对司法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考核,切实将访调对接机制落实在基层,要让人民调解工作渗透在人民群众生活的点滴之中。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对于开展的各项调解工作要善于总结、善于推广,将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的工作情况向社会宣传,在当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讯员:牛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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