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8/2018-94230 | 发文时间 | 2018-10-3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司法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公共法律服务情暖夕阳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环境,根据自治区老龄委、吴忠市和盐池县老龄委关于“敬老月”活动的要求,盐池县积极部署制定为期一个月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实施方案,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和解难题,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增强老年人社会建设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阵地,将法治文化与群众文化活动有机结合,吸引社区群众广泛参与。针对各大公园、休闲广场等场所老年人晨练、游园较多的特点,设立法治文化长廊,着重介绍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对各普法主题公园内法治专栏进行了更新、完善,增设了2块永久性展板,详细介绍了《继承法》的主要内容,更新了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使广大老年人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能了解到如何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针对老年电信诈骗和购物诈骗等社会热点问题,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在花马池镇花园社区为老年人举办一场法治讲座,着重讲述老年人遇到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防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开展老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在重阳节前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家庭中与老年人相关的工伤、非正常死亡赔偿、赡养费支付和再婚财产分配等各类矛盾纠纷,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予以调解,让老年人及时摆脱纠纷困扰,安度晚年。
三、开展老年人维权“四优一上门”服务,即对老年人的法律咨询优先接待、对涉老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重阳节当天花马池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李永斌接到马某赡养费纠纷的求助后,立即为其办理援助手续,因老人行为不便李站长亲自送老人到承办人的律师事务所,并积极协调法院免去诉讼费。在办证过程中,耐心细致告知老年人相关法律知识,特别在继承类公证事项中,告知老年人如没有生活来源的,不可放弃继承等法律规定。今年来,盐池县公证处共办理老年人遗嘱、赡养、监护、继承等公证案件68余件,减免公证费用7.4万余元,上门办证19件。
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开展期间,盐池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法援工作站在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发动、组织宣传活动10场,其中开展法援讲座2场,共发放宣传材料一万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讯员:牛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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