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8/2019-00002 | 发文时间 | 2018-03-2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司法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司法局2018年干部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计划 | ||
各科(室)、所(处):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根据2018年县委工作要点及工作需要,现制定盐池县司法局2018年干部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组织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读本》《新时代面对面》等读物,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开展学哲学用哲学活动,组织干部系统学习《资本论》《共产党宣言》《实践论》《矛盾论》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和《马克思主义十五讲》等通俗读物,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把学哲学用哲学作为看家本领,着力培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组织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特别是党史、国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干部深刻认识中华民族历经的苦难史、屈辱史、奋斗史、光荣史,深刻认识历史如何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实干兴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奋力谱写新时代宁夏发展的新篇章。
(4)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纪委全会和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引导干部深刻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5)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等读物,引导干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融入理想信念教育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传承弘扬中,融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中,注重落细落小落实,使其成为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带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6)深入学习中央、政法系统和自治区、吴忠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精神,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吴忠市两会精神以及盐池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区、市、县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盐池县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振奋精神 实干兴宁 确保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引导广大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奋力推动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2.政策法规学习:
学习政策法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信访工作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普法教材以及新法律法规等,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
3.业务知识学习:
学习业务知识。各科(室)、所(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将上级文件定期装订成册,收集部门图片资料,开展业务知识讨论,主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强化业务能力,提升业务水平。
4.其他知识学习:
采集媒体新闻信息。学习《宁夏日报》《吴忠日报》《法治日报》《宁夏法治报》等报纸信息和组工信息,加强信息写作及报送工作;学习《中国司法》《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普法依法治理通讯》等杂志,加强信息写作及业务学习。
三、学习方式
1.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一早上为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局机关干部职工统一参加学习(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局机关学习内容自行安排学习),每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小时。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配发统一的学习笔记本,有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习的,安排时间自行学习。
2.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向书本学习与向社会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学习每周安排一名领导干部进行领学。学习方式为集中辅导、专题讲座、交流讨论、测试问答、撰写心得、观看电教片、现场教学、微信推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3.围绕学习内容开展集体讨论学习。每月安排一次讨论学习,围绕主题进行讨论发言,互相交流工作中的经验,取长补短。办公室负责安排,各科室轮流发言,由各科室确定具体发言人。
4.及时撰写信息简报、调研文章。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学习与调研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结合,及时撰写信息简报、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并作为年底考核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学习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安排部署和学习计划要求,处理好工学关系,提升理论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2.完善学习机制。严格学习计划,健全干部理论学习档案,明确专人负责,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安排好学习,干部职工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要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定期通报考勤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要充分利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载体,综合运用专家辅导、论坛讲座、学习培训、网络课程、知识竞赛、学习答卷等形式,拓宽干部职工受教育渠道。
3.注重联系实际。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着眼当前工作、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发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作用。
4.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政治理论的指导检查,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特别要侧重学习教育的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保证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盐池县司法局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