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6/2019-00039 发文时间 2019-02-27
发布机构 盐池县公安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公安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盐池县公安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盐池县公安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18年,在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盐池县公安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切实落实《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盐党办发〔2016103号)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实效,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县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冒万峰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光宏、刘闯任副组长,各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室,郭秀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组织协调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督导检查。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县局将1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依托“宁夏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事的群众可以进行预约办事;三是根据自治区公安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开展权力清单目录规范工作,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目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建立了长效的动态管理机制。截止目前,涉及我局行政职权事项264项(行政审批17项、行政处罚214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23项、其他类别2项,行政奖励1项),并且及时针对上级要求,实时进行权力清单动态调整,逐步将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完善相关监管措施。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县局门户网站(盐池县公安局公众信息网)整合至盐池县政府网站,对与公安有关的有问题随时留言,县局相关部门及时给出答复。今年以来,未发生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未有民警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县局各部门职能划分清楚,执法力量配置合理;二是“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刑事司法和行政司法实行无缝对接,并且结合“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两统一工作机制,按照要求,对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各个重点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对刑事案件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等工作统一对接检察院、法院,主动和检察机关沟通探讨,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及案件互通会,使每个环节都尽量做到精益求精,努力提高案件的批捕、起诉率;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8年以来,县局大力推进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狠抓源头执法,将执法记录仪集“取证仪、监督眼、维权伞”三位于一体的执法利器,在规范执法、保护当事人、违法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同时,也规范了民警的现场执法行为。截止目前,县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450余部,已实现了执法民警的全覆盖。四是坚持实行案件“四级审核”,明确法制员、所队长、法制部门、主管领导四级审核责任,层层监督制约,逐级落实责任。特别明确规定未经法制部门把关的案件局领导一律不予审批,使每一起案件达到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措施得当,文书完备、处罚合理。五是根据区厅相关文件要求,在网上录入“双公示”信息,将行政裁决结果录入系统,向社会公开,并将信息录入情况纳入各部门月度、年度绩效考核中。六是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七是强化行政复议,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重视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管副局长出庭应诉,巩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成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实行“一岗双责”制,提高公安民警在群众中的地位,树立公安在群众中的威望。二是根据《全区公安机关交巡警合一警务机制改革第二阶段任务书》要求,制定《盐池县公安局交巡警合一警务机制改革推进第二阶段任务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交巡警合一警务机制改革,确保交通巡逻警务运行高效顺畅。三是按照盐池县人民政府《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的要求,制定《盐池县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县局健全了行政调解机制和行政裁决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调解范围依法科学界定,调解行为公正规范,调解效力得到有力保障,单位、部门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县局制定了《盐池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每一次的局长办公会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会。同时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相关法律学习,截止目前,上报学法计划7期;二是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将执法资格考试作为执法的必要依据,纳入民警个人绩效考核;三是每季度向市局上报典型案例,并根据各部门性质,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等普法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七)组织保障一是为切实落实《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盐党办发〔2016103号)文件精神,县局在2017年制定的《盐池县公安局开展2017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基础上,将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明确单位主管法制副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县局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悬挂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教育,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传达部署,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关于印发盐池县2018年创建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2018〕6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盐法府办〔2018〕2号)下发后,县局主要负责人在局长办公会上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要求全局民警及协勤认真对照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熟练掌握重要内容和丰富内涵,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部门学习教育和督促指导,不断加深理解,不断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机遇意识,切实提高落实的执行力。

(二)“三规范一加强”助推“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县公安局法制部门统一对接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的案件,提出初审意见,由局分管领导召集治安、刑侦、经侦等业务部门进行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由县局党委集体研究,之后交具体承办单位开展调查,从规范案件接收、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后续处理及加强协作配合“三规范一加强”方面保证案件接收规范有序,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杜绝出现敷衍应付、推诿塞责、漏查的现象。

(三)健全考评机制,升级监督模式,向短板发力,倒逼执法规范化。在2017年执法规范化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制办“网上巡查晾晒”栏目,同时增加《接处警、受立案、音视频日巡查提示单》栏目板块,建立以动态考评、个案考评、实时晾晒相结合的“一案一评”考评机制,把监督、审核、考评、整改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一是落实“四级审核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准确度”。制定《盐池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坚持办理案件“四级审核制”。即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室、局领导四级案件审核把关,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层层监督制约,逐级落实责任,有效地杜绝民警在执法办案中随意伸缩法律尺度、随意倾斜法律天平,从源头上杜绝执法漏洞。二是及时考评、及时通报、提高“曝光度”。“ 接处警、受立案、音视频日巡查提示单”、“网上巡查晾晒单”简洁、直观、持续曝光、方便查阅,使案件考评工作实现了即办即考、即考即改的工作要求,并实现对执法办案民警现场执法全过程的不断规范。三是实时巡查、实时“晾晒”、实现“常态化”。案管中心民警坚持“每日考核,每周晾晒,每月通报”,逐步实现执法监督的动态化和常态化。四是提水平、提质量、增强“好评度”。自“一案一评”晾晒机制运行以来,有效提升了民警的执法水平与办案质量,受到基层办案单位和民警的广泛好评。近几年来,我局无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民警整体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理解不透彻。

(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存在着证据上不衔接问题。虽然有相关的移送案件规定,但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不按规定移送案件,往往造成移送的案件证据资料不充分,缺乏完整性,公安机关不能受理案件,一定程度上出现摩擦,例如环保部门移送的污染环境案件等。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的学习,认真研读其中深刻内涵,组织集中学习,保证让每一位民警都理解、融会贯通。

(二)将执法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全局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推动联合执法,提升联合执法效能。通过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合执法,能有效整合执法办案力量,增强打击合力,同时,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能及时了解掌握案件相关情况,有利于为案件侦查取证、移送起诉赢得时间、提高效率、争取主动。

下一步,我局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为动力,围绕公安改革工作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进一步排查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以更扎实、更有力的措施保障,推动全局工作的落实。

盐池县公安局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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