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8/2019-00038 | 发文时间 | 2019-05-2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司法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中共盐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农村“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吴忠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吴法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县《盐池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盐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根据《吴忠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吴法办〔2019〕3号)文件精神,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宁普法办〔2018〕6号)、吴忠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18〕30号)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法律人才资源的客观需要,通过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引导农民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村组“法律明白人”骨干为引领,通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普通农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经过系统法律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成为农村群众中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农村基层自治水平。力争到2019年底,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培养2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1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25%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力争到2021年底,全县各行政村每10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60%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
三、主要内容
(一)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基本条件
1.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村规民约,未发生黄赌毒败家、不孝敬老人、薄养厚葬、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请客送礼攀比、封建迷信等违反乡风文明的行为;具备一定的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遵纪守法,近三年未出现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具有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主要职责
1.农村“法律明白人”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主要职责:(1)积极带头参加村民学法活动,主动学习了解国家政策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积极带头响应乡风文明行动号召,自觉督促身边群众做到孝敬老人、厚养礼葬、婚事简办、远离黄赌毒;(3)主动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隐患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积极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5)主动参与农村社会事务,促进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村(组)事务,为推动当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集选拔、培育、使用和管理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有序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各项工作。
1.确定培养对象。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确认采取个人自荐、家庭推荐、村组指定相结合的方法产生,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和指导乡(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侧重培训、考核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乡(镇)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颁发有关证书。重点在村(组)干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等群体和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开展培训、考核,重点培训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培训、考核合格后,直接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备案并颁发证书,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宣誓仪式后正式上岗。
2.加大培养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已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年度培训教育,传授基本法律常识,不断丰富其法律知识,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实施阶段,要确保每个农户家庭要有一本“法律明白人”学法手册,用于日常学习使用,由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乡镇负责落实。原则上农村“法律明白人”由乡(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实行县集中轮训,每年至少2次、12个课时。要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培训结束后,要做好登记、资料归档和备案。在开展集中系统辅导的同时,综合运用现场观摩教学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教育培训。
3.注重使用管理。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村“两委”要分别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及“法律明白人”的使用管理工作,建立档案台账,全面搭建平台,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及“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乡风文明”行动,参与制定村规民约,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设法治乡村贡献力量。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及“法律明白人”考核评价机制,将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坚持正向激励,优先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及“法律明白人”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村组后备干部,聘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适时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四、重点举措
以强化法治乡村建设为核心,以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载体,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六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工作平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协调和工作指导,乡镇党委、政府是组织和实施“六个一”达标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单位。
(一)建设一所法治讲堂。以乡镇、村委会会议室、活动室等为平台,在每各乡镇、行政村建设一所法治讲堂,通过健全制度、加强保障,确保法治讲堂场所、师资、学员、计划、制度、时间“六落实”。邀请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和执法部门人员、乡(镇)普法讲解员,或者安排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为广大村民讲授法律知识,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二)设置一个法治宣传栏。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3·8”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栏可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适当位置建设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法治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设施。
(三)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以全县已建成的农家书屋为基础,对已建成的要巩固成果和创新发展,尚未建立的,要筹划建设。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赠书活动。完善农村法律书籍配备,确保每个行政村农家书屋配备法治类图书10个种类、50册以上。完善农家书屋管理制度,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方便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四)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室。认真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法律顾问,为村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村委会、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的积极作用。
(五)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从农村“法律明白人”中挑选部分熟悉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宣讲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面向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建立一个网络平台。以乡(镇、居委会)为单位,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提升法治素养。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立网上法律图书室,全面、及时登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方便群众上网查阅。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单位)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责任压实到承担主体责任的乡(镇)党委、政府,层层成立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乡(镇)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健全与有关涉农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七五”普法规划的研制和实施,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作为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三)完善机制,全力保障。要从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加强农村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与开展农村依法治理、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依法治县、“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体系,对工作推进力度大、进度快、效果好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县财政要适当增加年度普法经费预算,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所需经费纳入其中,确保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顺利推进。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司法行政、民政、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康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在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