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8/2019-00059 | 发文时间 | 2019-07-05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司法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教育和帮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 ||
各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吴忠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县扫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两类人员”发生脱管和涉黑涉恶重新犯罪。积极推进“两类人员”管控、帮扶和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决策部署,在“两类人员”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合理配置矫正资源,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控教育和帮扶,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的《宁夏社区矫正执行规定》和关于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文件精神,围绕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矫正四个环节,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矫前评估、入矫宣告、谈心谈话、集中教育、心理矫治、思想汇报、排查走访、请假销假、公益劳动、立卷建档和帮扶救助等日常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应对能力,把落实制度作为加强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的最有力抓手,有效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和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而发生涉黑涉恶问题。
(二)突出重点监管对象。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话等方式,逐一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切实做到“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根据排查情况,重新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风险,落实分类管理。凡涉及行凶作恶、欺行霸市、煽动闹事、暴力催债,涉黑恶、黄毒、枪爆,插手民间纠纷、扰乱公共秩序,违反规定外出、脱管、漏管和有余罪、漏罪的要全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制定个案管控方案,从严执行严管制度措施。对不服从监督管理的,要依法采取处置措施;符合法定收监情形的,一律提请收监执行。坚决杜绝监管对象矫正期间参与涉黑涉恶等再犯罪现象。
(三)切实发挥“技防”作用。要充分利用现有定位手机、宁夏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及APP软件,创新运用微信、QQ等社交手机软件的定位、视频功能,发挥信息技术监管作用实战能力,实施对监管对象特别是重点对象的不定期、不定时监管,重点监管对象必须实行电子定位监管措施。通过察看位置、视频通话,切实掌握监管对象日常动态、行动轨迹,活动范围和行踪信息,做到对监管对象“在哪儿、在干什么?”底数清、情况明,从而提高分析研究能力,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在“两类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坦检”活动。结合每月一次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一线,通过政策宣传、理论讲解、以案释法、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主动坦白交待是否有涉黑涉恶余罪、漏罪,积极检举、揭发并动员家人、亲戚和朋友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二是开展集中培训及警示教育。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时间,通过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形式着重向社区服刑人员强调“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与其签订“不参与黑恶势力”承诺书,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远离“黑恶”势力,与黑恶势力划清界线。三是在节会期间开展场所安全排查活动。认真摸排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四是集中开展心理辅导活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现实表现、心理特点、年龄特点等情况,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测评,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心理,增强其纪律意识,提高对涉黑涉恶行为的辨识力,逐步将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纳入社会正轨,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五)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帮扶制度。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坚持重点人员必接制度,确保衔接率达100%。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对涉黑涉恶的人员重点关注,严格落实每季度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涉黑涉恶情况,如实记录回访内容及方式,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季度排查回访落到实处。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临时帮扶救济。
(六)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加强与政法、法院(法庭)、检察、公安(派出所)等单位部门沟通协调,畅通渠道达到信息互通互享。联合协助检察机关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逐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
(七)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结合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党内监督管理要求,强化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执法意识,使其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通过专题学习、以会代培、典型教育、业务比拼等形式,开展各类业务培训,逐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督导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以局长王有、副局长崔明峰、牛庆润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各司法所要将此次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矫正、帮扶工作水平,深化“扫黑除恶”的一项重要任务,将该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增强工作实效。各司法所要摸清“两类人员”具体情况,梳理问题,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增强该项工作的实效性和精准性。
(三)严格履职,加强责任落实。各司法所要主动查找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厘清责任,落实工作,将“两类人员”管控教育和帮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抓紧落实,在预防上下功夫,在管理上精准施策,不断提升“两类人员”管控教育和帮扶工作质量和水平。
盐池县司法局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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