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2/2021-00006 发文时间 2021-01-29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办:

2020,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环发202086号)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加强政务服务目录清单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暨两个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中确定的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服务目录清单,共确定政务服务事项44项(主项29项)。其中,行政许可36项,行政确认3项,其它行政权力5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严格落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将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17大类44小类项目环评文件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范畴,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同时,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截至目前,我局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11其中,行政许可5个;行政审批4个;其他类别1个;公共服务1个。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行审核。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三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吴忠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4月设立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分局下设吴忠市盐池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和监测工作站,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现有人员30名。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2020年,我局针对企业存在的未批先建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露天堆场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起,行政处罚共计115.1万元;配套使用查封(行政强制)2起。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8项制度(吴环盐分发〔202038号),依据制度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资格及事项清单全部进行了事前公示。并在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在实施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以及查封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同时,及时公示执法决定。行政处罚在作出之日起7日内在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通过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现场检查笔录、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安排专人加强对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的管理。在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规定和《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所有案件经法治人员审核后全部上会集体研究,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过程,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行为发生。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一方面要求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须及时更新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按照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继续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2020年执法大练兵活动,及时准确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环保部“12369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和自治区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管理系统,切实做到查处一起、填报一起、公开一起,确保两个系统数据保持一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12369举报热线等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全年累计受理信访信件举报100起,出动执法人员检查企业400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以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环境管理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局人员编制不足,能力与任务不匹配。同时,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偏弱,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由于环境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平时多忙于业务工作,环保法治宣传重点为机关执法人员以及企业,对群众的环保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大。对部分重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如《环评法》《水污染防治法》《固废法》等,宣传力度不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技术支撑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在环境监测、项目审批等方面,缺乏技术支撑;在执法检查方面,无监测能力,无法为环境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学习制度,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按照《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落实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战略,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2020年执法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结合机构改革,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机关配备法治审核人员要求,设立法治综合岗2名,确保法治工作落实到位。全局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全部持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制发的行业执法证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共办理4件,全部已办结。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同时,通过举办“6·5环境日集中宣传、环保文艺演出等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全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深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职责,明确完成时限,压茬推动落实。蓝天保卫战方面,7个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项目全部按时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今年以来,整治规范粘土砖窑、砂石料场、非煤矿山等企业84家,扬尘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工业园区63家企业环评手续、环保处理设施状况及运行情况全面检查,排查存在问题35个,全部限期整改;排查全县废品收购点96个,整治散乱污”20家。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碧水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工业园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置、达标排放目标,县城园区、高沙窝园区工业污水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水源地内未出现违法违规点位。争取专项资金780万元,实施大水坑镇、花马池镇深井村、苏步井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编制完成《盐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净土保卫战方面,坚持以油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整治规范全县涉危险废物企业26家,取缔非法收油点3处。全面完成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对全县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并与4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坚决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202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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