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22-00019 发文时间 2022-05-20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盐池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盐池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序号

项目

内容清单

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

责任清单

责任主体

普法对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

1.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2.创新方式方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财政学习培训计划,结合财政业务培训、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等活动,多形式、分领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总体部署中关于“法治”工作局务会每年研究不少于2次;

2.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专题学习一次交流研讨一次;局机关支部集中学习每年专题学习1次;

3.为局机关党员干部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办公室、会计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2

宪法

《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 加强学习。将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2. 加强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

3. 组织财政干部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

4.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局机关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等行为。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开展宪法和财政惠民惠农政策宣传,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办公室、会计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安全生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1. 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内容纳入党员集中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结合“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保密宣传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学习;

2. 开展法治财政建设,运用“盐池县财政”微信公众号加强普法宣传,打造线上普法阵地。

1. 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每年开展法律学习不少于4次;

2.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法治文化氛围浓厚,保证微信公众号每月至少推送一次普法相关内容。

办公室、会计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4

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1. 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

2. 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周”活动,将党内法规执行和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日常管理。

1. 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坚持“三会一课”每月学习党内法规1,党员集中学习党内法规不少于4次;

2.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无违法违纪党员干部。

办公室、会计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全体党员

5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保密法》《档案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计法》《宁夏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 积极参加有关法治讲座、培训班

2. 把相关法律作为干部理论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学习;

3.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 方法,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融入相关工作的落实中,在学中指导干,在干中提升学习效果。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牵头业务股室安排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学习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利用微信工作群常态化宣传

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财政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1. 把相关法律作为干部理论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学习;

2. 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市有关法治讲座和培训班;

3.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专业能力与法律素养;

4.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 方法,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融入相关工作的落实中,在学中指导干,在干中提升学习效果;

5.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6.积极利用财政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周等载体,在现场、微信公众平台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牵头业务股室安排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学习,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

3. 每年至少组织1次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培训班;

4. 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5.利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平台常态化开展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至少每月1次。

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

7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1.积极参加有关法治讲座、培训班

2.把相关法律作为财政局执法人员必学内容,积极开展学习;

3.创新方式方法,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融入财政执法过程的中,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1.年内组织一次财政领域执法培训;

2.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会计监督股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机关全体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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