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35/2025-00002 | 发文时间 | 2025-01-15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统计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2024年,盐池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着力提升统计队伍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党内法规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及考试,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着力提升统计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2024年集中学法19次,组织开展法治知识测试2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三)认真落实“八五”普法任务。大力推动全民普法工作,认真落实统计“八五”普法任务,制定年度学法清单,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重点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学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11月10日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5月31日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班,为全县各部门、乡镇、企业分管领导作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主动向统计调查对象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结合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列入会议内容,通过以会代训、集体约谈等方式,传达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区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及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2024年累计召开各类业务培训班11场次,参训人员830余人次,“点对点”业务指导120余人次。四是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向社会群众普及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统计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五是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盐池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法律集中宣传8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条,推送统计法治宣传信息7期。
(四)强化监督制约,保障统计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制度,要求以我局名义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规范流程征求意见、及时报备,经会议研究审议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完善单位《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在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四是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更新报送行政执法“双公示”信息,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检查信息的维护、录入工作,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加统计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涉及科室对县统计局名义草拟或者下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涉及2019年以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1个,经党组研究决定继续保留使用。六是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结合数据质量核查、“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入(退)库工作,按照“统全、统准、统实”的要求,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检查,确保在库企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着力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全年各专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核查方式,对辖区内乡镇、企业及项目共核查422家次。七是认真落实执法检查任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邀请国家统计局盐池调查队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有效提高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震慑力。2024年我局执法年度计划已全部完成,共执法检查13家,其中商贸7家、工业3家、固定资产投资2家,服务业1家,10家未发现问题,3家责令改正。八是全力推动各类监督协同贯通。推动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有力促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提升监督水平。九是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股室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保障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成效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文件精神,制定《盐池县统计局2024年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盐池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切实做到责任清、事项明。紧扣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各环节,完善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规范性和执法效能,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行政,接受群众广泛监督。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信息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三)深化学用结合,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坚持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改《统计法》等重点法律法规。二是坚持在每月召开的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主题党日学习会上进行法律宣讲,2024年多次开展法治集中学习,极大提高了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三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年度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有待加强。日常统计执法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受行政编制少,持证人员缺乏等因素制约,统计执法工作存在任务重、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统计执法监督效果的发挥。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持续推动加强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思维,全面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基础。
(二)着力加强统计执法人才建设。目前我局依法治统的专业力量单薄。今后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方面的人才建设和人力补充,充实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全县统计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着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全员普法,通过年报会、专业培训会、调研走访企业、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契机,开展对以企业为主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成统计普法宣传常态化,结合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宣传,让统计法治深入人心,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着力推进统计法治效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统计体制改革方面的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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