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5-00109 | 发文时间 | 2025-03-06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 ||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内容
根据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学习宣传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情况;
3.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5.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6.重点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情况
7.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平时考核: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根据开展情况,实时督导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台账:资料主要包括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书
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得分从高向低排序,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至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评价和个人评优评先依据。对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站所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站所在年底进行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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