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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水务局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盐池县项目区2019年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索引号 640323015/2019-00087 文号 盐水发〔2019〕150号 生成日期 2019-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盐池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盐池县水务局


盐水发〔2019〕150号

盐池县水务局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盐池县项目区

2019年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你单位《第五采油厂关于<2019年盐池项目区产能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申请》(采油五厂项字[2019]18号)收悉。我局组织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盐池县项目区2019年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盐池县项目区2019年度生产项目位于宁夏盐池县麻黄山乡、大水坑镇境内。本项目组成主要由场站(包括井场、场站)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输油管线和输水管线)、输电线路工程等组成。2019年(2018年7月-2019年6月)计划完成井场161个、场站9个(包括卸油台1个)、道路27条58.67km、管线359条长601.31km(包括输油管线和输水管线)、新增10KV架空输电线路293条长73km塔基913基。项目属新建能源(石油)建设生产类项目。主体工程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投入试运行,建设期1.0年。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3.8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项目区地处生态脆弱区,工程建设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3049.4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779.72万元,植物措施429.84万元,临时防护工程120.76万元,独立费用128.6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费17.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9.5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2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47.5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03.80万元。

总投资3049.42万元中,按年度投资,第一年投资为824.36万元,第二年投资为2225.06万元,分别占年度投资的27.0%、73.0%。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和方法。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和落实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报盐池县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

附件:《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盐池县项目区2019年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盐池县水务局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水务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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