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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索引号 640323011/2021-00207 文号 (2021)第(035)号 生成日期 2021-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继英申请继承(受遗赠)单长明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单长明

继承人:张继英

不动产坐落:盐池县盐州南路东侧房改办家属楼1单元102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05.0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盐池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53-6018823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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