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2-00184 | 发文时间 | 2022-08-23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一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公示 |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98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一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盐池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公示期间无异议,则《方案》自动生效。
受理部门: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953-6013392
邮 箱:459724368@qq.com
地 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一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