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1/2025-00069 发文时间 2024-12-26
发布机构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公布实施盐池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关于公布实施盐池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促进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我组织完成了盐池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通过自治区验收和市人民政府吴政土批字202439号)批准实施现将更新成果予以通告,原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盐池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2.盐池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更新分级面积汇总表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41226

附件1

盐池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土地用途

基准地价(元/平方米,万元/亩)

商服用地

1215

81.00

783

52.20

441

29.40

住宅用地

1126

75.07

724

48.27

421

28.07

工业用地

296

19.73

186

12.40

98

6.53

公共服务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362

24.13

227

15.13

120

8.00

教育用地

349

23.27

248

16.53

115

7.67

科研用地

349

23.27

248

16.53

115

7.67

医疗卫生用地

340

22.67

242

16.13

112

7.47

社会福利用地

337

22.47

239

15.93

111

7.40

文化设施用地

337

22.47

239

15.93

111

7.40

体育用地

337

22.47

239

15.93

111

7.40

公用设施用地

334

22.27

237

15.80

110

7.33

备注:1、估价期日:202411日。

      2、容积率:商服用地为1.8,住宅用地为1.5,工业用地为0.8,公共服务用地为1.2

3、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开发程度:七通一平(土地级别区域平均基础设施开发配套条件为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和土地平整)。

附件2

盐池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更新分级面积汇总表

土地级别

级别分布范围

面积

(公顷)

占总面积

比例(%

东至盐林路,南至广惠西街、人民街,西至五原路,北至民族街。

417.32

20.86%

东至东顺路,南至凝翠街北侧定级边界,西至丰收路、定级西边界,北至青银高速公路,除I级以外的区域。

1152.64

57.63%

定级范围除I级、级以外的其他区域(北面永生物流园区域、东面东顺路以东区域)

430.21

21.51%

合计


2000.1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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