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3/2023-00019 | 发文时间 | 2023-03-28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住建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专项整治的公告 |
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为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秩序,确保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能够物尽其用,从2023年4月1日起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承租家庭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承租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承租家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经查实申请人已死亡或购买住房等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五)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3个月以上的;
三、整治要求
(一)对不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规开展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及入户核查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二)对经查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存在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仍拖欠租金一年以上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四)对经查实的失信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失信行为信息向社会公示曝光。对态度蛮横恶劣、逾期拒不依规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清退。
四、举报方式
1、来访举报: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大厅
2、来电举报:0953-6015277
3、邮箱举报:ycxbzb2021@163.com
4、信箱地址:盐池县盐州南路1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门口及住房保障大厅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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